一般行政業務:
1.11/08(一)中午召開本學期第二次課發會(重點:109-110學年入學課程計畫書修正;111撥補增額3員討論)。
2.11/15(一)正常上課(含第8節課輔)。
3.111學年度台大教程1人申請國文科教師實習,預計11/9(二)上午蒞校簽約。
4.11/11(四)上午技高諮詢輔導;11/22(一)上午綜高諮詢輔導。
5.教務處10月份工作管制表,已由惠珠組長彙整完成。
教學組:
1.11/10(三)下午5-6節,臺師大心測中心蒞校,挑選高一學生40人,進行國中會考試題實施測驗。
2.11/12前完成109-110學年入學課程計畫書修正課程填報。
3.11/30前完成111學年度技術型高中課程填報。
4.11/19前完成英文獎勵金的申請調查。
註冊組:
1.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校內適性轉科由目前有缺額的科別(園一、工一、家一)進行審查招收。
2.大學學測暨術科測驗已完成校內報名,學測報名人數共計69人,術科(美術)1人。
3.擬調整本校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如附件。
設備組:
1. 110年校內科展報名科別分別是資訊學程2件、畜保科3件,總共5件。
2. 校內Office軟體版本過於老舊,致無法撥放教學簡報檔或需時過久,擬採購30套支應教學所需。
3. 特教實驗大樓國教署補助850萬經費,目前已全部完成招標、請購,預期執行率100%。
特教組暨資源班:
1. 111學年集中式特教班服務群科課程計畫系統11/8(一)起填報。綜合職能科11/16(二)舉辦校外職場參訪活動。12/4(六)參加北區亞特盃身心障礙運動會(100公尺賽跑及加報100公尺*4親師接力賽)。
2. 資源班於11/24(三)辦理升學輔導說明會。
3. 特教實驗大樓之細部清潔與設施添購檢視持續進行中。
實驗研究組:
1. 綜高一年級下學期選課結果如下:
時段 | 科目 | 開設學程 | 開課人數 | 選修人數 |
A時段科目 | 英語聽力練習(甲) | 英文 | 40 | 40 |
公民與社會(甲) | 社會 | 40 | 32 | |
生活科技 | 資訊 | 40 | 28 | |
程式基礎設計 | 資訊 | 40 | 26 | |
基礎烹調 | 餐飲 | 40 | 14 | |
B時段科目 | 東亞史 | 社會 | 45 | 28 |
科學探究 | 自然 | 40 | 39 | |
商業行銷概要 | 資應 | 50 | 43 | |
電機電子職群概論 | 資技 | 40 | 14 | |
飲料調製(甲) | 餐飲 | 30 | 16 | |
C時段科目 | 地理環境與資源 | 社會 | 45 | 18 |
地球科學 | 自然 | 50 | 49 | |
商業經營概要 | 資應 | 50 | 44 | |
趣味電子電路 | 資技 | 40 | 14 | |
生活烘焙 | 餐飲 | 40 | 15 | |
D時段科目 | 公民與社會(乙) | 社會 | 40 | 40 |
英語聽力練習(乙) | 英文 | 40 | 40 | |
資訊科技 | 資訊 | 40 | 30 | |
飲料調製(乙) | 餐飲 | 30 | 30 |
2. 本學期申請轉換學程時間為11/08(一)~11/12(五),申請表件已公告,待學生提出申請後將再擇日舉行「綜合高中學程轉換審查會議」。
3. 第二學期選課將於下周開放加退選後,將統計各科選課結果。
優質化計畫:
1.110高職優質化計畫截至11/5經費執行狀況詳如附件。
2.技高108新課綱諮輔訪視為11/11(四)上午時段,委員為林清南校長及李修銘主任。
3.綜高108新課綱諮輔訪視為11/22(一)上午,委員為楊傳益主任及李弘彬副校長。
學術學程:
1.大考英聽1成績公告,三甲乙各1名學生為A級分,值得嘉勉。
2.學術學程執行優質化素養導向教學社群;本學期共執行四場:
第一場由翁閎瑋老師主講國文,已在11/1執行。
第二場11/15,由陳若耶老師主講國寫。
第三場11/23由張涓如老師主講英文。
第四場12/6由劉威成老師主講數學。
3.12/3(五)辦理高二甲、高二乙大學參訪活動,本次參訪大學為國立中興大學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本校獲得中興大學補助遊覽車資。因此代辦經費會有結餘。再按規定退費給學生。
4.12/21(二)擬辦理高三甲乙學測包粽祈福活動,計畫簽呈另擬辦。
資訊學程:
1 已完成「110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查核表」佐證資料上傳。
2 原定12初辦理資訊學程110年資訊月校外教學活動,因疫情資訊月活動改為線上展,擬改辦理12/3(五)技專校院及業界參觀,相關計畫另簽。
3 依據資安法全校同仁每年都必需完成3小時資安認證研習,線上研習建議課程已公告於「關高行政夥伴」及「關西高中教師會」Line群組,請各單位提醒所屬於12/20(四)完成,並下載研習證書e-mail至wnl@khvs.hcc.edu.tw彙整。
1.職場外語計畫實施,10月完成兩場次研習。
2.10-11月優質化商業類技藝競賽假日培訓完成。
3.11/12、11/19、11/20報名商業類萬能科大、穀保、黎明技術學院3場交流賽,由烘焙與餐服選手參賽。
提案:
案由:修訂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
說明:
加入定期評量期間學生因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教務處卷務處理方式說明及部分文字調整。
紅色底線為修正處。
3.調整後提期末校務會議討論。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一、本實施要點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6條暨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第13條訂定之。 | 一、依據: (一)108年06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7314B號發佈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二)本校108年08月29日期初校務會議修訂之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第十三條。 | 將依據說明具體簡潔化 |
二、申請條件:學生於定期評量(期中考、期末考)與補考期間,因公、因病、因喪或特殊事故不克參加考試時,應報經學校核准給假,始得申請補行考試。 | 二、補行考試類型: (一)定期評量:學生於定期評量期間因公、因重病、因親屬喪亡、特殊重大事故或因事病之請假,由學務處核准,會教務處補行考試。 (二)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學生於補考當日因重病、因親屬喪亡、特殊重大事故之請假,由學務處核准,會教務處補行考試。 | 將補行考試類型修改為申請條件。 補充說明定期評量含期中考、期末考 |
三、申請方式: (一)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考試當日上午八點前聯繫導師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卷務處理。學生應於定期評量與補考當日或結束後隔日完成缺考請假程序。 (二)學生至教務處領取考試專用請假單,填具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核准給假,並依序會簽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請假程序。 | 三、申請方式: (一)定期評量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請假,得於辦理定期評量、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當日或結束後隔日,由學生本人或家長完成缺考請假程序。 (二)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請假:學生或其家長應於補行考試當日中午12點前聯繫導師及教務處,以利卷務處理。 (三)請假學生至教務處領取考試專用請假單,於考試前完成會簽學務處生輔組、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請假程序。 | 明訂申請時間(以利卷務處理)。 明列請考試假程序。 |
附件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修正草案)
106.05.23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6.06.30校務會議通過
108.08.13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8.08.29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108.12.24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9.01.16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預計110.11.09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一、本實施要點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6條暨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第13條訂定之。
二、申請條件:學生於定期評量(期中考、期末考)與補考期間,因公、因病、因喪或特殊事故不克參加考試時,應報經學校核准給假,始得申請補行考試。
三、申請方式:
(一)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考試當日上午八點前聯繫導師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卷務處理。學生應於定期評量與補考當日或結束後隔日完成缺考請假程序。
非上述狀況皆應於考試前完成請假程序。
(二)學生至教務處領取考試專用請假單,填具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核准給假,並依序會簽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請假程序。
四、補行考試方式:定期評量或補考請假經學校准假者,由任課教師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考查之。
五、定期評量補行考試成績計算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八條辦理,惟下列情況任課教師以實得分數登錄:
(一)因公(應由派遣或訓練單位於定期評量前簽核完成)。
(二)因重病(檢具區域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書)。
(三)因二等親內親屬喪亡(檢具訃聞)。
(四)因特殊重大事故(由校長核准)。
其餘情形,定期評量成績,任課教師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六、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補行考試成績,任課教師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七、定期評量及補考期間未請假或未依時完成請假程序者,該次評量科目,任課教師得以零分登錄。
八、本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專用請假單
申請完成程序日期:由教務處承辦填寫
學年度第 學期 考試 | ||||
申請學生 | 班級: 座號: 姓名: | |||
聯絡電話 | (住家) (手機) | |||
請假日期 | 自 年 月 日 第 節 至 年 月 日 第 節 | |||
家長簽名 | ||||
假別 (原因) | 1.學生不得自行勾選,本欄由學務處勾選。 2.學生仍須依規定完成一般請假程序。 □公假(應由派遣或訓練單位於定期評量前簽核完成) □本人重病(檢具區域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 □喪假(限二等親,檢具訃聞) □特殊事故(不可抗力偶發事件,由校長核准) | 生輔組核章 | 學務主任核章 | |
□其他,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假、重病、喪假、特殊事故,任課教師以實得分數登錄定期評量科目成績;其他假別任課教師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缺 考 科 目 通 知 | 序號 | 請假日期 | 節次 | 考試科目 | 任課教師簽名 | 任課教師處理方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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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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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12 |
※重要提醒:教師應於成績輸入截止日前,完成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並依限輸入學生成績。
導師核章: 註冊組核章: 教務主任核章: 校長核示:
加會教學組幹事:
(確認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