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圖書館視聽室(藝展中心)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88年02月 圖書館委員會訂定通過
113年08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本館設有團體視聽室,為維護及管理本館設備,以發揮視聽教育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二、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均得向本館提出申請,於開放時間內進入使用,惟學生限使用前需
經導師或指導老師事先核可,方能向本館提出使用申請。
(需於學校網頁「使用場地預約登記」中預約登記)
一、進入視聽室前,需將私人物品置於室外存物櫃中;進入室內應保持肅靜,不得攜帶飲料、
食物入內。
四、限使用本館館藏之各類軟體,請勿自行攜帶軟體入內使用,並需遵守著作權之法令規定。
五、各項視聽器材,務請善加愛護,不諳使用方法者,應請圖書館館務人員協助。
六、損壞本室各項設備或資料時,除需賠償外,本館得暫停其使用本室之權利。
七、開放時間:登記單位若有衝突以教學活動及圖書館研習優先。
(一)學期中:1.教職員工:08:00至16:00、2.學 生:12:00至13:00
(二)寒暑假另訂
(三)例假日不開放
八、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會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