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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章則 / 國立關西高中教科書選用實施要點

國立關西高中教科書選用實施要點

 

105.01.20.校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
1.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9條。                                              

      2.中華民國94830日部受教中()字第0940510595C號令修正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採用教科書應行注意事項」。

二、 宗旨:本校基於學生學習之需要、教學品質之提升、教學目標之達成,並考量學生之身心發展與學習能力,秉持民主參與、公平、公開、服務之原則,辦理教科書選用有關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三、 教科書選用程序:
1.各教學研究會召開研商選用教科書會議,各課程提供兩個版本的教科書,除說明優缺點及審視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則外,註記選用排序,經教學組彙整陳校長核示選用版本。
2.若自編教材則須通過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同意之。

四、 選用原則:
1.各科需採用經教育部審定合格、符合課程標準、領有未逾使用期限執照之教科書。
2.教科書選用應考慮學生學習方法與特性、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特色,符合教學原理、課程統整、學生身心發展及基本能力為原則。
3.教科書選用過程應本教學專業、公平、公正、合法、民主參與。                  4.因稀有類科、發展課程特色或適應學生特殊需要,如無審定本,得選用非審定本或經各校審查通過之自編教材。

五、 注意事項:
1.辦理教科圖書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2.教科圖書採購應把握時效,需考量各項作業時程,務必於每學期開學日前完成各項事務,並於開學日完成發書作業,使師生教學順利。
3.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過程列入紀錄,並歸檔保存備查。

六、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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