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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 行政會報 / 111學年 / 111-1第1次(主管)行政會議教務處報告( 111/08/05 )

教務處綜合報告:

1. 本日提案:修正本校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

2. 5次教師甄選辦理中(急需物理科代理教師1名)。

3. 本學期有1位國文科(葉湘荷)1位園藝科(汪聖偉),共2位實習教師,已於8/1()報到,本(8/5)日中午1210召開輔導委員會議。

4. 110-2優質化計畫申請展延8月底,經資門執行率均已達85%

A子計畫執行如下,擬再辦食農教育PLC研習2場、E化研習1場。

項目

A1

A2

A3

合計

經常門預算數

80,000

180,000

90,000

350,000

經常門動支數

56,138

156,485

82,998

295,621

經常門執行數

24,517

142,318

68,097

234,932

經常門預計執行率

70.17%

86.93%

92.22%

84.46%

資本門預算數

97,000

68,000

0

165,000

資本門執行數

93,000

68,000

0

161,000

資本門執行率

95.88%

100.00%

-

95.83%

A子計畫預算數

177,000

248,000

90,000

515,000

A子計畫預計執行數

149,138

224,485

82,998

456,621

A子計畫預計執行率

84.26%

90.52%

92.22%

88.66%

B子計畫預估執行如下,會再申請雜支請購;B1資本門申請展延。

項目

B1

B3

B4

合計

經常門預算數

220,000

275,000

100,000

595,000

經常門動支數

176,505

243,752

88,990

509,247

經常門執行數

154,811

240,073

87,640

482,524

經常門預計執行率

80.22%

88.64%

88.99%

85.59%

資本門預算數

130,000

70,000

40,000

240,000

資本門執行數

0

70,000

40,000

110,000

資本門執行率

0%

100.00%

100.00%

45.83%

B子計畫預算數

350,000

345,000

140,000

835,000

B子計畫預計執行數

296,805

313,572

128,990

739,367

B子計畫預計執行率

84.80%

90.89%

92.14%

88.55%

 

5.預計8/23()下午13時召開教務處處務會議。

6.教學組本土語言排課作業處理 中。

7.註冊組新生編班會議已於8/3()召開。

8.設備組:教師座位安排規劃中。

9.實研組於8/12()新生始業式當日辦理新生課程說明,並請課諮師進行各班「團體課程諮詢」,再完成線上選課。

10.特教組及資源班於8/11()上午9-10時辦理「特教新生入學轉銜會議」,實施對象:高一導師、新生家長、國中教師。

提案一(教務處)

案由:修正本校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請討論。

說 明:

1.修正草案如附件一、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二。

2.本案提行政會報討論後,再提111學年度期初校務修正通過後實施。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修正草案

106.05.23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6.06.30校務會議通過

108.08.13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8.08.29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108.12.24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109.01.16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110.11.09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111.01.20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預計111.08.04行政會議通過

一、本實施要點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6條暨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第13條訂定之。

二、申請條件:學生於定期評量(期中考、期末考)與補考期間,因公、因病、因喪或特殊事故不克參加考試時,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至學務處完成請假並至教務處申請補行考試。

三、申請方式:

 ()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考試當日上午八點前聯繫導師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卷務處理。學生應於定期評量與補考結束後三個上班日內完成申請補行考試程序。
非上述狀況皆應於考試前完成申請補行考試程序。

()學生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完成請假,並至教務處領取補行考試申請單,填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核准給假,並依序會簽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補行考試申請程序。

四、補行考試方式:學生完成補行考試申請程序後,由任課教師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考查之。

五、定期評量補行考試成績計算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八條辦理,惟下列情況任課教師以實得分數登錄:

()因公(應由派遣或訓練單位於定期評量前簽核完成)

()因重病(檢具區域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書)

()因二等親內親屬喪亡(檢具訃聞)

()因特殊重大事故(由校長核准)

其餘情形,定期評量成績,任課教師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六、科目未達及格基準之補考:補行考試成績,任課教師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七、定期評量及補考期間缺考未依規申請補行考試者,該次評量科目,任課教師得以零分登錄。

八、本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補行考試申請單
                          申請完成程序日期:由教務處承辦填寫

       學年度第       學期  □第一次期中考□第二次期中考□期末考□學期補考

 

申請學生

班級:            座號:             姓名:           

 

聯絡電話

(住家)             (手機)

 

請假日期

                日 第     節 至                日 第    

 

家長簽名

 

導師簽名

 

 

假別

(原因)

 

1.學生不得自行勾選本欄由學務處勾選

2.學生仍須依規定完成學務處請假程序

公假(應由派遣或訓練單位於定期評量前簽核完成)

本人重病(檢具區域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

□喪假(限二等親,檢具訃聞)

□特殊事故(不可抗力偶發事件,由校長核准)

  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輔組核章

學務主任核章

 

 

 

 

□其他,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假、重病、喪假、特殊事故,以實得分數登錄定期評量科目成績;其他假別最高以及格基準登錄。

序號

請假日期

節次

考試科目

任課教師簽名

任課教師處理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重要提醒:教師應於成績輸入截止日前,完成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並依限輸入學生成績。

註冊組核章:                        教務主任核章:                  校長核示:

 

 

加會教學組幹事:

(確認考試科目)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定期評量缺考暨補考缺考補行考試實施要點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二、申請條件:學生於定期評量(期中考、期末考)與補考期間,因公、因病、因喪或特殊事故不克參加考試時,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至學務處完成請假並至教務處申請補行考試。

二、申請條件:學生於定期評量(期中考、期末考)與補考期間,因公、因病、因喪或特殊事故不克參加考試時,應報經學校核准給假始得申請補行考試。

一、學生未到校均應依學生請假規定至學務處完成請假。

二、若請假期間適逢定期評量或補考,則需至教務處申請補行考試。

三、將上開程序明訂於條文中,引導學生落實請假與申請補行考試。

三、申請方式:

 ()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考試當日上午八點前聯繫導師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卷務處理。學生應於定期評量與補考結束後三個上班日內完成申請補行考試程序。
非上述狀況皆應於考試前完成申請補行考試程序。

()學生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完成請假,並至教務處領取補行考試申請單,填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核准給假,並依序會簽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補行考試申請程序。

 

三、申請方式:

 ()因病或不可抗力偶發事件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考試當日上午八點前聯繫導師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以利卷務處理。學生應於定期評量與補考當日或結束後隔日完成缺考請假程序。
非上述狀況皆應於考試前完成請假程序。

()學生至教務處領取考試專用請假單,填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核准給假,並依序會簽學務主任、相關任課教師後交回教務處,始完成請假程序。

 

一、調整學生申請補行考試期程。

二、本實施要點的主旨為學生「申請補行考試」,故酌修文字,避免學生將「申請補行考試」與「請假」兩案混淆。

四、補行考試方式:學生完成補行考試申請程序後,由任課教師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考查之。

四、補行考試方式:定期評量或補考請假經學校准假者,由任課教師補行考試或採計其他評量方式考查之。

酌修文字,避免學生將「申請補行考試」與「請假」兩案混淆。

七、定期評量及補考期間缺考未依規申請補行考試,該次評量科目,任課教師得以零分登錄。

七、定期評量及補考期間請假或未依時完成請假程序者,該次評量科目,任課教師得以零分登錄。

酌修文字,避免學生將「申請補行考試」與「請假」兩案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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