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一般行政業務:
1.本學年教務處人事異動:
設備組-戴梓榆
課務組-朱禹禎
優質化承辦-翁閎瑋
學術學程主任-陳薏琇
資訊學程主任-解瑋
餐飲學程主任-歐鳳珍
2.高一新生扶助學習課程(英文、數學)已於7/31-8/9執行完畢。
3.106-1排課中。
教學組
1.106學年新生扶助課程謝謝校長、敏南老師、弘倫老師、涓如老師及雅貞老師的辛勞。
2. 105學年度重補修開班資料已上網公告,部分課程進行中。
3.105學年度第2學期課業輔導費已完成結算。
4.暑期輔導課已結束,鐘點費簽核中。
註冊組
1.106年各不同升學途徑榜單已於本校榮譽榜公告,升學統計進行中,升學龍鳳榜預定於開學前完成。
2.高一新生編班於8/8召開本校編班委員會後定案完成。
3.106學年度高一新生人數如下:綜高一147人、高職一164人,共計311人、全校共計934人,相關名條及特殊生名單已掛於註冊組網頁下,有需要可下載使用。
設備組
1.完成全校教師座位配置調查。
2.106-1教室配置案已簽核完成。
3.無聲廣播有問題班級:工三、職一、職二、職三、 跑班教室(加工科旁、畜保科旁)。
4.教室內電腦更換完成,系統設定中。
5.廢液調查:目前完成生物科、園藝科與加工科。
6.無線網路帳號及學校mail申辦可洽設備組。
7.待完成工作:學校網路、請讀卡機廠商維護。
特教組
【完成工作事項】
1.完成『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扶助計畫』、『高中職集中式特教班校外實作交通費』、『特殊教育學生臨時助理人員』、『12年基本教育集中式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教育經費』、『12年基本教育特殊類型課程教育經費』結報相關事宜。
2.提出『106學年第一階段106年9-12月、第二階段107年1-6月特殊教育學生臨時助理人員』、『106學年度高中職集中式特教班校外實作交通費』、『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扶助計畫』、『資源班補助編制外代理老師』經費申請計畫。
3.105學年度畢業身障生共27名(含職能科15名、資源班12名)均已完成特教通報網異動。
4.106學年度新生『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會議』配合新生始業輔導時段,8/10(四)上午8:30-10:00假圖書館1樓閱覽室辦理。
【待完成工作事項】
1.綜職科三年級校外職場實習合約製作與職場通知。
2.資源班開學前完成新、舊生『學習需求』調查,依需求排定106-1新課表開始上課。
3.106-1資源班安置生始業輔導9/1(一)中午召開。
4.106-1特教推行委員會於9/12(二)接續擴大行政會議後召開。
5.106-1特教親師座談會暨期初IEP會議於9/23(六)上午配合全校親師座談會辦理。
課務組
1.08/14(一)禹禎組長至溪湖高中參加「106學年度綜合高中諮詢輔導專案輔導手冊填報說明會」。
2.高一新生課程手冊已彙編完成,待經費通過再印製發放。
3.高一新生選課單,於新生始業式第一日(8/10)發放。
4.為協助本校教師了解新課綱之精神與理念,今年度需辦理兩場新課綱諮詢輔導,待與課綱輔導委員確定諮輔時間後公告。
優質化計畫
1.106學年度核定版計畫書線上第一次審查結果,為「修訂通過」;待來文後續辦理之。
2.106教育部補助高中優質化經費說明會由袁主任玉珠、
3.高優計畫目前已密切配合108課綱推行,
4.
學術學程
1.謝謝學術學程老師配合暑輔課程。
2.暑輔費核計中,盡速發放。
資訊學程(略)
餐飲學程
【已完成工作事項】:
1.餐飲家政網頁更新
2.辦理餐飲學程商業類烘焙與餐服校內技議競賽,並完成成果手冊。
3.草擬餐飲學程106上行事曆。
4.訂商業類技藝競賽飯店-劍橋南商文教館2間房
5.完成106餐飲學程與家政科代購實習服裝/器具購買GOOGLE表單統計(家二餐飲組與高二丁餐)暑假進貨,待開學發放紙本並收取費用。
【待完成工作事項】:
1.安排職場體驗、職場外語計畫
2.迎新活動安排
3.商業類選手資料收集報名
4.擬定商業類培訓計畫
5.8/29全國第三梯中餐報名-家二
提案:
國立關西高級中學學業成績進步獎學金頒發作業要點(草案)
102年9月17日提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106年8月22日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作業要點旨在鼓勵學生終生學習與成長,讓學生每學期自我比
較其所學知識是否有持續增長與進步。
第二條 獎勵方法如下:
一、每學期每班選出一名;每學期結算學業成績總平均,各班該
學期總平均比上個學期總平均進步最多的同學,頒發此獎學金。
二、高一學生於高一下學期成績結算後始得計算進步成績。
三、獎學金:每名新台幣1000元。若有從缺則不發該獎學金。
第三條 適用對象為全年級綜合高中部、高職部及職能科。若學生於進步
成績計算之二個學期期間進行轉科或轉學,將不列入適用對象。
第四條 頒發時間:高一首次於升上高二的學期初頒發;其餘於每個新學
期期初頒發;高三下即將畢業之學生於適當時機頒發。
第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第四條 頒發時間:高一首次於升上 高二的學期初頒發;其餘於 每個新學期期初頒發;高三 下即將畢業之學生於適當時 機頒發。
| 第四條 頒發時間:高一首次於升上 高二的學期初頒發;其餘於 每個新學期期初頒發;高三 下即將畢業之學生於畢業典 禮頒發。
| 一、學業成績進步獎係頒給各班該學期總平均比上個學期總平均進步最多的學生,並未將獲獎學生獎懲紀錄列入頒發條件。 二、考量依據「國立關西高級中學畢業典禮頒發校內外各項優良獎項給獎辦法」要求所有於畢業典禮獲獎學生必須品學兼優(無懲處紀錄),爰為避免爭議,將高三學業成績進步獎之頒獎時間由畢業典禮改至適當時機頒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