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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講義 / 旅行業篇 / 4-2第二章 旅行業的類別及種類

第四篇           旅行業

第二章    旅行業的類別及種類

第一節  旅行業的類別

壹、 我國旅行業分類

依業務範圍分類:綜合、甲種、乙種

比較

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

相同

代售國(內)外運輸業客票

代售國(內)外運輸業客票

代售國內運輸業客票

代旅客購買國(內)外客票

代旅客購買國(內)外客票

代旅客購買國內客票

代旅客托運國(內)外行李

代旅客托運國(內)外行李

代旅客國內托運行李

自行組團國人國內旅遊

自行組團國人國內旅遊

自行組團國人國內旅遊(招攬接待設計)

代旅客辦理護照、簽證

代旅客辦理護照、簽證

相異

代理外國旅行社國內旅遊

代理外國旅行社國內旅遊

×××××××××

自行組團旅客國外旅遊

自行組團旅客國外旅遊

×××××××××

包辦旅客國(內)外旅遊

×××××××××

×××××××××

委託甲種招攬國(內)外旅遊

代理綜合招攬國(內)外旅遊

×××××××××

委託乙種招攬國內旅遊

×××××××××

代理綜合招攬國內旅遊

依經營業務型態分類:世界觀光組織(UNWTO-馬德里)Inbound、Outbound、Domestic

UNWTO(馬德里)觀光產業分類

外國人來台旅遊

國人海外旅遊

國人國內旅遊

Internal                 國內(土)旅遊

Inbound

 

Domestic

National                國人(民)旅遊

 

Outbound

Domestic

International                    國際旅遊

Inbound

Outbound

 

三、國內旅行社相關資金比較

旅行的類別

資本額

註冊費(1/千)

保證金

經理人

履約保險

TQAA基金

責任保險(元)

永久

聯合

綜合旅行社

3000萬

30000

1000萬

1人

6000萬

10萬

100萬

意外死亡:200萬/人

醫療費:10萬/人

家屬善後處理:
國外10萬、
國內5萬

證件遺失2000元

加一分公司

150萬

1500

30萬

1人

400萬

3萬

甲種旅行社

600萬

6000

150萬

1人

2000萬

3萬

15萬

加一分公司

100萬

1000

30萬

1人

400萬

3萬

乙種旅行社

300萬

3000

60萬

1人

800萬

1.2萬

6萬

加一分公司

75萬

750

15萬

1人

200萬

1.5萬

四、旅行業的籌設(特許行業,須具『公司設立登記證』-商業司、『旅行業執照』-觀光局)

証照取得

程     序

備  註

申請

「籌設」

1.   發起人籌組公司

2.   覓妥營業處

3.   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登記

4.   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籌設登記

5.   觀光局審核文件

6.   向商業司辦理公司登記

 

不得2家共用一營業處

名稱發音不得相同(廢照5年後才得重申請)

備妥文件(經理人、全體籌設人名冊)

書面審查

核准2個月內須辦妥登記(得延長1次-2M)

申請

「註冊」

向觀光局繳納「註冊費」、「保證金」「旅行業執照費」申請註冊登記

觀光局核准登記

向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全體職員報備任職

向觀光局報備開業

註冊費為資本額1/千;執照費1000元

保証金開立2張銀行定存單(1/10、9/10)

核准後1個月內開始營業;領取執照後始得懸掛市招

「履約保證保險」保單及收據影本

第二節  旅行業的種類

一、依產品設計分類:現成遊程Ready–made Tour Service;訂製遊程Tailor–made Tour Service

二、團體與個人旅遊

團體旅遊(GIT)

特性:以量制價、費用較低、個別活動彈性低、 精緻不足、專人照顧

個人旅遊(FIT)

特性:費用較高、拘束少較自由、服務精緻化、旅客穩定性較高

1.GIT(Group Inclusive Package Tour)

1.FIT(Foreign Independent Tour)

2.Special Interest Package Tour

2.Backpage  Travel

3.Incentive Tour

3.Business Travel、By  Pass

歐美國家分類

分  類

說  明

躉售旅行業  Tour Wholesaler

GIT、Ready–made T;先派團實地考察(FAM Tour、踩線團);業務有遊程(長程線、短程線)、機票躉售兩種。以大行銷通路為導向,需下游旅行社的支持與忠誠度。

遊程承攬旅行業  Tour Operator

以特定市場需求提供精緻服務,以直銷(D/S)或剪裁式行程(Tailor–made Tour)為多。新遊程常以PAK或異業結盟方式共推;培養忠誠客戶為主。

零售旅行業    Tour  Retailer

(直售旅行業)

分布最廣、家數最多(規模小、人員少),直接提供精緻、貼心的服務;針對FIT旅客,客製化程度最高

特殊旅行業Special Travel Agency

多為剪裁式行程(Tailor–made Tour);MICE

四、 其他類旅行社

分  類

說  明

航空公司總代理GSA

是旅行社的一種,代理航空公司業務(多為票務訂位作業)

收取銷售酬勞(Over-riding),約3-9%

超過績效設有獎勵獎金(Volume  Incentive—量化獎金)

聯營PAK

同業結盟

源自日本

由多家旅行社與航空公司,聯合銷售同一行程,利潤共享

俗稱「聯營出團」、「共同出團」,如兩家旅行社共推南極旅遊

網路旅行社

旅行社以電腦網路經營業務,需報觀光局備查,網站首頁須載明:網站名稱及網址、公司名稱、種類、註冊編號、地址、代表人姓名、經營業務內容、會員資格確認方式、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接受網路交易者須將旅遊契約豋載於網站

旅行社受領價金後,應交付「代轉付收據」予旅客

如:易飛網、易遊網、燦星旅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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