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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3/1至3/31已公告口罩鬆綁措施,部分狀況仍須以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防疫指引為主,重點摘要下:
1.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室內外運動、錄影、直播、拍照等雖可免戴口罩,但須在師生無呼吸道症狀且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之前題方可執行。課程與活動結束後仍須戴口罩。
2.歌唱、吹奏、合奏、舞蹈等教學活動可不戴口罩但課程與活動結束後仍須戴口罩,且加強環境清消。
3.學校辦理集會活動時仍須全程配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
4.其餘防疫指引維持不變,可參閱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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