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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治團體 / 學生會 / 遴選辦法

國立關西高中113學年度學生會會長、副會長選舉辦法

一、主旨:

    學生會為學校學生重要自治團體,協助校內學生活動的規劃與推行,會長與副會長有領導學生會的職責。透過公開直接選舉方式,可教育學生民主法治與公平競爭之精神、培養其榮譽感,建立民主法治意識。

二、說明:

【一】參選條件:

候選人資格:

1.限本校高一升高二學生(其中一員需是學生會成員)可不需擔任過班級幹部,並且不是其他自治組織之幹部成員。

2.高二時需不同班

【二】任期 : 學生會正、副會長任期為一學年。

三、選舉: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候選人接受申請,將申請表電子檔以電子信箱寄送給訓育組長(hug0119@khvs.hcc.edu.tw),紙本請列印導師簽完名後,於11351()中午12:00止,截止報名。

【二】候選人活動宣傳方式:

1、可張貼海報、發傳單(須經訓育組蓋章,內容不得涉及誹謗、攻擊他人或有文字暗示等)

2、可到各班作簡短演說拜票等方式進行,但不得影響班級課程或班務進行, 「選前6/11()放學前請清除所有海報與傳單)」。

【三】競選活動期間:

1113520日(一)08:00611() 17:00截止。

2、候選人政見發表會:65()月會時間,每組限時3分鐘。(可錄製影片,做為備案)

【四】投票資格:高一、高二學生

【五】投票日期:113612(星期三)56

【六】投票地點: 國立關西高中中正堂,一人一票(將發給每人一張選票圈選),採不記名投票,由工作人員唱票與計票候選人可現場觀票,票數統計完結果由訓育組長上網公告。

、如登記人選未達二組以上,則選票則改採信任投票方式,投贊成與反對票。

、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職權依學生會組織章程規定辦理之。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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