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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關西高中105學年度 合作一起來-才藝競賽 實施計畫

一、依  據:本學期學務工作計畫暨行事曆實施。

二、目  的:鼓勵學生參與正當藝文活動,透過合作教育及才藝發表之積極作為,肯定自我、爭取團體榮譽。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活動組。

四、協辦單位:家長會、員生社、志工隊、童軍團、學生會。

五、比賽項目:

(一)表演內容可涵蓋歌唱、舞蹈、短劇、技藝、演奏、廣告劇、相聲等適合於舞台發表之表演節目。

(二)演出所需之服裝、道具、樂器均由各班自備。

(三)除了班級導師、班級同學可擔任演出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參與演出。

六、比賽時間:106426 (週三)下午五至八節。

    排演時間 :當天第三節 : 一年級 ;第四節:二年級,排演時間未到則取消排演機會,任課老師隨班督導。

    比賽地點:本校中正堂。

七、報名表繳交時間:

(一)即日起至106417(週一)放學前繳交。請確實填寫並經班導師簽名(附件一)

(二)表演順序:421(週五)中午1225分於圖書館一樓進行抽籤,請各班班長準時出席,未到者將統一由訓育組進行代抽。

(三)若須撥放音樂,請於418(週二)中午前繳交音樂檔案(檔案格式統一為MP3) 至訓育組。

八、比賽辦法:

(一)表演時間(含進場、表演、及退場,超過時間評審酌予扣分)

1. 各班為812分鐘(不得超過)

2. 參賽班級應按學務處公告之表演時間提前15分鐘至右側器材室就位,並依工作人員指揮準備上台,凡逾表演時間未上台者,評審將酌予扣分。

(二)評分項目:

表演內容與創意30%、團隊精神30%、服裝造型20%、舞台魅力20%

(三)評審人員:由校內及校外評審團負責評分。

九、獎勵方式:

1. 團體獎:一、二年級取前三名班級頒發錦旗鼓勵,導師可根據以下標準,提報表現認真學生予以獎勵。

2.獎勵說明:

   

     

  

第一名

主要負責該項比賽之同學(1~3)小功乙支,其餘參加同學嘉獎兩支。員生社禮卷1500元。

請各導師於成績公佈後二週內提報敘獎名單至訓育組辦理敘獎,逾期恕不受理。

第二名

主要負責該項比賽之同學(1~3)嘉獎兩支,其餘參加同學嘉獎乙次。員生社禮卷1000元。

第三名

主要負責該項比賽之同學(1~3)嘉獎乙支。員生社禮卷500元。

最佳精神團隊獎

主要負責該項比賽之同學(1~3)嘉獎乙支。員生社禮卷500元。

 

十、訓育組得視實際演出結果保留從缺權利,參賽班級表現優異者,得優先安排於本校各項重要活動中公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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