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日期
105年2月
111年4月27修正
111年12月27日修訂
壹、名稱:關西高中學生會組織章程
貳、宗旨:
(一)培養學生自治能力及民主法治的觀念。
(二)加強學生與學校及班級間的聯繫,推動全校性活動、增進校園和諧。
参、會員:凡屬關西高中之學生即為會員。
肆、組織與職責:
會長 :總理會內一切會務、主持班代表大會、意見反映座談會、執行大會等各項會議及決議案。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會務、會長因故無法處理會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秘書組:輔佐正副會長,負責每次會議中記錄開會內容、通知開會時間等事宜。
活動組:辦理康樂活動、各類慶祝大會、晚會等全校性活動。負責活動策畫及書寫企劃。
美宣組:負責學生會所有美工事宜。
總務組:負責本會支出收納之事宜,並管理學生會活動費用。
公共關係組:負責本會對外各類聯繫工作及訊息的傳遞,活動及開會時公假申請、租借開會場地等事宜,且需負責跑贊助。
新聞廣播組:負責本會網頁維護,製作校刊,利用網路進行活動訊息之宣傳以及活動宣傳所有相關之影音、相片,支援各組織活動辦理。
學權組:負責收集學生意見、展覽、演講等學生權益相關活動。
班代表:各班最少選派一名代表參加,如無遴派班長亦可為班代表,定期出席班代表大會,代表該班發言、質詢、提案及表決,班代表平時應多探詢同學有建設性之意見,以提供學生會參考。
會議:
(一)班代表大會:
●每學期召開三次會議,出席人數需達應出席人數之二分之一以上,必要時會長得召開臨時班代表大會。
●無故缺席達三次以上之班代表,得取消資格(改為警告處分),並公佈,同時請該班另行遴選代表替補。
●因故請假,其手續會議一週內向秘書組登記完成(含假日),逾期無效。
(二)行政會議:由會長、副會長與各組組長及組員每週召開乙次,檢討各項工作推行狀況及進度。
(三)小組會議:由各組組長自行視需要通知召開,討論各項事務,完成各項活動進度。
陸、選舉辦法:
會長、副會長:由學生會、班代會推舉。(會長、副會長為一組提名)。
●候選人資格:
限本校高一升高二學生(其中一員需是學生會成員)可不需擔任過班級幹部,並且非其他自治組織幹部成員。
高二時需不同班。
●選舉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四月底五月初)辦理。
●當選效力:全校學生人數投票應達三分之二,以多數決選出始有效。
各組組長:
●由高二幹部經過討論投票後選出。
●組長(限高二):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者,皆具資格。
●組員:由各組組長公開徵選。
柒、任期:一學年。
捌、交接:每學年第二學期四月底五月初改選會長、副會長並進行改組。
玖、會費:會員每學年繳交學生會會費150元整。
拾、章程修改:章程修改須班代表總數之七分之一聯名,於班代表大會提出,交付表決,表決時需有二分之一(含)以上班代表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通過,使得修改。
拾壹、本章程經班代表大會通過,呈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