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於109學年度納入非山非市補助學生通學交通費學校,補助對象為特殊身份學生,包括(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學生、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經濟弱勢學生、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經學校認定確有家境清寒者等)每生每月最高核定金額3,500元為上限,每學年度最高核定十個月(含寒、暑假輔導合計一個月)總金額核定以35,000元為上限,待國教署來文後,賡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本學期辦理招標實施交通車勞務採購作業,由學生自行上網專車公司填報系統填報路線及搭乘站別,囿於填報系統僅針對學生上學、放學及上放學相關選項填報,無選項在高三考完統測後,5月4日開始第七節放學搭乘專車的選項,故期初全校統一收繳一學期專車車資,配合高三6月16日畢業典禮後無上課及弱勢學生補助資格審查完畢後,統一於5月底前實施高三搭乘專車同學20天無搭乘日退費,另專車公司也有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及清寒學生予以車資全額補助,計26位學生補助金額305,662元。
三、上週實施高三搭乘放學專車99位學生問卷調查後,家長同意提早15:50分放學申請專車退費計7位,1位為中低收入學生,納入全額補助內,6位學生退費共10,062元,對於本學期專車系統填報缺失將實施自我檢討,並將納入來年線上填報系統選項修正。
四、至4月份為止,共7位同學收訖違反菸害防制法行政處分書,已將上述違規學生納入戒菸教育課程,配合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於本週辦理109年度菸害防制3小時戒菸教育。
五、國教署為精進吸食毒品學生篩檢通報輔導機制,定期對個案學生輔導現況進行查核及掌控,並召開管控會議,另有關休學的學生,仍具有學籍身分,依據中途離校相關輔導要點規定,將予以定期追蹤及輔導,並掌握休學在外相關生活情形。
六、協請各科老師若發現校園有陌生訪客請主動詢問,有異狀立即通報教官室協處,另已通知警衛做好人員辨證,訪客於胸前佩帶訪客證以供識別,以確保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