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室報告:
一、原辦理110學年度非山非市交通車特定對象補助已呈文至國教署,6月1日獲國教署通知,本校在交通車補助部份調整比照偏遠地區,(教育部網路資料如附圖),國教署核定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基準如下:
(一)學校租賃交通車:每學年度每車最高核定140萬元。
(二)學生自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每生每月最高核定3,500元,每學年度最高核定10個月(含寒、暑假輔導合計1個月),總金額以3萬5,000元為上限。
二、調整本校110學年度補助偏遠地區學生通學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本校擬申請20台大型專車(43人)及2台龍潭、尖石方向中型專車(20人),共22台遊覽車,約可搭乘900位學生。
(二)共規劃22條路線,新竹3線、竹北5線、湖口2線、新埔2線、芎林1線、北埔1線、竹東6線、尖石1線、龍潭1線等。新增站點計有新竹火車站、尖石國中、內灣老街、富貴車站、豐田國小、照門國中與新埔農民市場等站。
(三)110學年度交通車補助擬申請經費為23,740,640元,
本案已回傳國教署,預畫7月初前將通知本校是否核定補助。
三、6月3日凌晨本校原職二班鍾生,在竹東地區騎車群聚出遊遭警查獲,查鍾生已於去年12月9日辦理放棄學籍,故本校無需上傳校安通報,已利用導師群組協請轉發提醒學生防疫期間遵守相關規定,並利用與警方聯巡時間,加強巡視學生易聚集熱點,並與警方保持連繫。